本溪市平山區(qū)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文員5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盲視、無傳染病史、無殘疾、無明顯紋身,體檢合格;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責任心較強,愛崗敬業(yè),辦事認真,吃苦耐勞,服從上級命令指示,具有團結合作精神; 5.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基礎和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熟悉日常辦公軟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①受過刑事處罰和治安處罰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②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③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④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⑤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規(guī)定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委托惠眾公司通過社會人力資源網站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23年9月8日至9月12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本溪市平山區(qū)消防救援大隊辦公樓二樓202辦公室,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要求:資格審查階段。預報名人員將個人簡歷及聯(lián)絡郵箱發(fā)至大隊郵箱(1325253238@qq.com),工作人員將于次日將審查結果反饋至報名人郵箱;報名階段。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持戶口簿、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及學信網證明等個人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應聘人員保證提交的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報考崗位公告條件,對提供不實信息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應聘資格。 (三)體能測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采取現(xiàn)場測評方式,參照《消防救援人員體能訓練》等標準實施。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結果合格的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不合格、缺考及在體能測試中違紀違規(guī)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考環(huán)節(jié)。參加測試人員須自帶運動服、運動鞋。 測試項目:800米跑、屈腿仰臥起坐、跳繩3項。 (四)筆試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本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按比例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按準考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1.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當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3時,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于達不到最低面試比例的崗位,采取核減崗位的方式達到面試比例。 2.面試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辦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身體形態(tài)、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和業(yè)務能力等內容。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進行現(xiàn)場百分制考核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面試考生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xiàn)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六)綜合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先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有一項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终?,不計算綜合成績。 (七)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應征入伍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經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格檢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支付。 (八)政治審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主要包括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如發(fā)現(xiàn)本人有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被治安管理處罰、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員由于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立案的;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不予聘用。有酒駕、醉駕及嚴重交通肇事行為的,不予聘用。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曾被消防救援隊伍辭退開除人員,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行為者,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4.所有報考人員在報名、體檢、考試等過程中,盡可能減少陪同人員,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覺遵守相關工作秩序。對不服從管理的,除現(xiàn)場取消報考人員相關資格外,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溪市平山區(qū)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陳站長 17604146919;1325253238@qq.com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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